带他来这里,不就是为了让他如何学着成位一位优雅的绅士吗?
喝红酒的杯子,要选用高脚杯。林煜边说边打开了一瓶酒,拿起两个高脚杯,把其中的一支放到了馒头的跟前。
为什么要用高脚杯?馒头问。
因为我们的手会贴在杯子上,手掌的温度,会破坏酒的营养成分和功效,而高脚杯,会成功的解决这一问题。林煜说着拿起杯子示意。
懂了。馒头点点头,随即他小声嘟囔道:喝个红酒,这么麻烦。
另外喝酒前要醒酒,提前一刻钟,用红酒专用的开瓶器,把酒打开之后放置在那里,静待空气中的氧气氧化红酒,让红酒中的成分发挥出来。
另外酒不能倒太多,一般不能超过杯子的三分之一,这样才显出一个人优雅,绅士。林煜耐心的教着。
哦,我懂了。馒头一点头,他拿起林煜刚刚倒满的杯子,然后一饮而尽
林煜感觉,自己受到了一万点的伤害,他盯着馒头,一时间真的拿这家伙没有一点办法
我又做错了吗?馒头有些小心翼翼的看着林煜道。
不你没错,是我错了。林煜哭笑不得的说:我不该带你来这种地方学绅士的,你丫的明明就是一糙人,你根本优雅不来。
那我怎么追妹子?馒头有些小心翼翼的说。
这个看缘分吧。林煜有些无语的把酒瓶放到了桌子上,他摇摇头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缺点,但也有自己的优点。这个世界上充满了不确定性,指不定你看上的那妹子,就喜欢你这种糙人呢?
师叔,你说的是真的吗?馒头的眼前一亮,如果不改变这些习惯就能泡到妹子,那样最好不过了,因为这才是原汗原味的他啊。
是真的。林煜认真的说:但是我的话,你听听也就算了。因为我的话充满了偶然性。
呃馒头有些讪讪的笑了笑道:那该是多偶然。
行了行了,吃饭吧。林煜苦笑道:就当带你来改善改善生活了。
好吧,可是我还是觉得馒头好吃。馒头开始对付起一只几斤重的龙虾来。
话说,你对谁一见钟情了?林煜这才想起了这个严重的问题。
她是金花。馒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从我第一眼看到她,我就喜欢上了。
林煜被噎了一下,难怪这家伙当天那么拼命的向苏杭别院里面冲啊,敢情是为了心爱的人啊,他伸了伸大拇指道:行,够拼。
红酒的的后劲大,林煜喝了几杯,刚开始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可是接着后劲就上来了,尽管现在六浮绝脉犯的没有以前那么频繁了,但是林煜觉的还是小心点比较好,因为指不定哪会儿,他就悲剧了。
去洗手间里施了点手段让自己清醒清醒,林煜洗了把脸走了出来,就在这个时候,一条熟悉的人影一闪而过。
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她走起路来就像是一阵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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