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神初七年_我为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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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文君见卫庭煦胳膊支在四轮车的扶手上,托着下巴面带笑意专注地看着小花,手中攥好了帕子,等她吃完一串间歇的工夫递给她,让她擦擦嘴。

  这主仆二人的关系……啧,当真古怪。

  卫庭煦虽说凶残,可她对下属几乎没有架子。或许是因为常年身体不好的原因,几乎没怎么见她吃过东西,但凡有点儿好吃好喝的全都赏给家奴了。灵璧吃的用的几乎和卫庭煦一模一样,但即便如此卫庭煦看她的眼神并没有看小花那样炙热。

  卫庭煦是否有什么怪癖。

  想到这儿甄文君偷偷看一眼卫庭煦和小花,这两人的脸同时出现在视野之中,如同夜叉和公主,野兽与娇花,实在太不般配。

  别多想。甄文君劝自己,有这闲情八卦的心思不如想想如何躲过灵璧的眼睛。

  自从上回和灵璧去闹市走了一趟,两人互相试探之后又一道出去了几次,灵璧似乎猜到她要寻暗桩,对她寸步不离。

  即便如此,甄文君也已经想到了应对之计。

  甄文君走过每一条街道,遇到的每个人,都努力将他们记下。陶君城人口较多,比歧县大三倍有余,每回她出门都特意选在不同的时辰,就是为了看看城中到底有多少整日“在外游荡”的闲汉。

  她自小记性很好,阿母口头教她的经学诗歌,只要说上一遍她就能记个九成。数年前和阿熏玩闹时说过的话都能一一记在脑海中,需要时马上翻出来算账,因此阿熏总说她记仇。谢家上上下下十多位妾,加上她们生的孩子、家中家奴、部曲和谋士,整个谢府养了两百多号人,她三岁时就能认清所有人的长相、身份、姓名,甚至在听过几次他们说话后便能归纳谁与谁是同乡,是否绥川人士还是其他地界的人。

  对于认人,甄文君很有信心。

  不记不知道,一记可真吓了一大跳。

  陶君城内游走的这些面貌已经被记在她脑子的闲汉、走卒、商贩甚至是流民,乔装改扮的可疑人士竟有四百人之多。他们有时调换衣着有时变化身份,甚至连容貌都有些改变。若是容貌不变的甄文君记得也容易,若是换了张脸也逃不过甄文君的眼睛。因为她并不以容貌记人,而是以耳朵和走路的习惯记忆。这些日子她走遍了陶君城的大街小巷,见到个店铺就进,见到小摊就买。不仅是为了将所有人的耳朵和身形都看一遍,更是为了迷惑紧随她身后的灵璧,让她分不清到底哪家才是暗桩。

  记了三天后,做的梦里都是晃动的耳朵和摇摆个胳膊,甄文君说的梦话也全都是耳垂多肉耳骨突出,内八字外八字……

  如此费尽心思得到了结果,甄文君惊惶。

  多年战乱使得大聿满目苍夷,有诗道“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陶君城作为洞春以南的富庶之地,人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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