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十三章 咬舌头_竹木狼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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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了不少,不知道是身子被跑长了还是跑瘦了,不过付一杰的个儿长没长……他反正是没看出来。

  付一杰并不只依靠跑步这一个项目来长个儿,他还开始打篮球。张青凯上学的时候是篮球队的,教了他一点儿步伐和动作,他就开始每天放学抱着个球去公交公司的篮球场打球。

  付坤也喜欢打篮球,但他快要考初中了,每天作业一大堆,压得他透不过气来,连陪付一杰跑步都放弃了,每天一睁眼就愁得不行。

  老师要求六点半到校开始抄题,每天他迷迷瞪瞪地到学校时,黑板上已经密密麻麻写的全是题,光抄下来都得费半天劲。

  还得马不停蹄地抄,因为有时间限制,老师会看时间,觉得他们差不多抄完的时候就把前面的擦掉,又开始写。

  付坤觉得自己要真是长的蹄子,估计早就被磨没了。

  什么早操,课间操这些平时还能用来玩的活动全都取消,眼保键操到是没取消,想做就做,但老师往黑板上抄题和擦掉的时间不会变,做完一套没准儿之前的内容已经没了……

  付坤家按片儿分的话,初中得去七中上,不过老妈和杨老师商量之后决定让付坤择校去一中。杨老师的理由是付坤聪明,有个好环境能学出来,老妈的理由相对简单得多,一中本校初中部升高中的分比外校的要低。

  如果不去一中,就只有七中,七中没有高中部,而且用老妈的话来说,这学校是流氓培训基地,像付坤这种根不正苗不红意志不坚定的人进去了再出来就是个祸害社会的料。

  付坤觉得就自己这样的,去哪儿都差不多,没必要再多花钱还得考个好分数,但最后他之所以也愿意埋头磨蹄儿,除去拧不过老妈之外,剩下的原因就很简单了,就俩,第一,汪志强在七中,第二,一中校服很帅,男生的立领小西服和女生只到大腿的黑色小短裙曾经在全市引起轰动,在一水儿蓝白黄白灰白相间宽大如同道袍的运动服里绝对透着划时代的洋气。

  但穿上立领小西服这个过程如同炼狱,孙玮得去七中,于是不用陪着付坤拼命,说我七中就七中吧,去了七中咱俩也是铁瓷。

  这话让付坤觉得特悲凉,感觉就剩下他自个儿为了一中的校服起早摸黑地抄着黑板上永远也抄不完的题。

  唯一还有些安慰的是每次跟他们没什么关系的下课铃响过之后,他抬头往窗户外边儿看,都能看到付一杰趴窗口冲他乐。

  付一杰现在不像小时候那么爱哭鼻子了,虽然只要有需要,他照样能跟按了开关似的立马泪光涟涟,让人看了就觉得心里除了软乎乎再没别的感觉。

  他现在更爱笑,挺大的眼睛一笑就弯成两个弯。付坤看到他的笑容就能舒服不少,再说自己做为一个哥哥,在学校始终被老师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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